他来自荒芜小说简介
《他来自荒芜》主角:程翊秦末。“喂,你不会什么都不记得了吧?”秦末起身问道。“什么?”程翊心头一紧,心想在她那段没有印象的时间里他们两个之间不会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了吧?接吻了?难道是上.一边想着程翊的脸一边不知不觉地绯红一片。“我的要求啊。不许损坏屋内设施,不许带其他人回家,做客也不许。如有违背.”秦末抬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他来自荒芜》小说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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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翊瞪大眼睛,“就这么简单?”
秦末点头,“不然呢?”
程翊胡乱地抓了抓她清爽的短发,“我怎么一点儿都记不起来了呢?”
“收拾东西应该挺累的吧,睡得太沉就失忆了,很正常,你不要大惊小怪的。”秦末用他干净的手腕拍了拍程翊的肩膀。
程翊一愣,看到秦末正温柔地看着自己,她连忙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
说完她便要走。
“喂,你不会什么都不记得了吧?”秦末起身问道。
“什么?”程翊心头一紧,心想在她那段没有印象的时间里他们两个之间不会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了吧?接吻了?难道是上.
一边想着程翊的脸一边不知不觉地绯红一片。
“我的要求啊。不许损坏屋内设施,不许带其他人回家,做客也不许。如有违背.”秦末抬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杀头?没那么严重吧?哎呀,你放心好了,我会像爱惜至宝一样爱惜你的房子的,我也不会带人回家,毕竟是免费房,房东才是上帝嘛。不过,我昨天是没交过房租吧?”程翊心虚地求证。
秦末会心一笑,“怎么?反悔了?想交租?没问题,随时欢迎。”
“哈哈,没有没有,我绝对没那个意思。哦对了,认识这么久,我还没你的手机号呢,告诉我,我存一下,以后有什么事我可以找你。”程翊掏出手机问。
离开了书吧,程翊径直朝家走去。站到那扇拱形门前,她从包里掏出钥匙,铃铛声响起。她看着这只造型怪异的钥匙问自己,“这门应该不防盗吧?”
这应该是她印象中第一次自己打开门走进来,屋子太大,太旷了,把单位同事叫来开Party都足够。
上次有秦末的陪同,她也不好意思表现得太夸张,显得自己很没见过世面一样,但实际上她就是没见过什么世面。一个小城走出来的姑娘,考学到这个城市,父母都是踏实的上班族,从没给她提供过多么奢华的生活环境,要不是这次走了狗屎运,想必她这辈子也跟这种豪宅是无缘的。
真好,哪儿哪儿都好,就算是阴宅也没问题,程翊觉得在利益面前即使是出现了跟她争抢的妖魔鬼怪,那她也定有能耐使出洪荒之力将其逐出九霄云外。
把整个房子里里外外又参观了一遍后程翊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她躺在床上喃喃自语,“要是没有迟到这档子事儿该多完美啊!唔,明天一定不能迟到了。”说完,她像给自己打气一样,又大声重复了一遍,“明天一定不能迟到!老娘先泡个澡。”
浴室里,程翊被香香的泡沫包裹在了浴缸里,她想象着自己是一条小鱼,手指在水的润滑下抚摸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真舒坦,简直昏昏欲睡。
看着装修考究哪儿哪儿都贵的浴室程翊嘟囔道,“有钱可真好,可以住这么大的房子,然后雇佣人,雇管家,出门就坐车,回家就躺着,植物人的生活才是人生巅峰啊。像我这种蝼蚁,什么时候才能发大财呢?哎,在这个城市连买个厕所的钱我都付不起,真想不到,同样是人,人家竟然会活得这么天上人间。”
等程翊反应过来的时候,秦末已经举着伞站起身,衬衣看着他那卡其色外套上留下的点点雨滴,这让刚刚的那一幕又增添了几分真实感。
“我们走吧。”秦末抬手示意。
“哦,好。”程翊受宠若惊地跟上了他的步伐,心想这可真是个体贴的男人啊。
跟着秦末穿过了两条马路,又拐了个弯儿,程翊终于听见他说,“我们到了,就是这里,永乐路13号。”
永乐路13号?
程翊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是一栋独立的墙面斑驳的二层老楼,墙体被藤蔓植物和苔藓覆盖了大半,看起来是已经好久都没人住了的样子。
程翊愣神儿的功夫秦末已经走到了那扇锈迹斑斑的门前,他在口袋里掏出了钥匙插进锁孔,很快那扇老旧的拱形门就被打开了。秦末一手扶着门一手做出邀请的手势。
要不是不好意思直接拒绝程翊是真想打道回府的,因为这房子她很不满意。但是没办法,再怎么说她也要象征性地参观一下。
她小跑着过去,然后一脚踏进门里。由于阴天下雨,所以屋子里的光线昏暗,程翊只觉得一股阴风吹过,将她像冰棍儿一样冻得硬邦邦的,不敢朝里面再多迈一步。
而这时,应该是身后的秦末按下了开关,屋子里的灯瞬时亮了起来,照得整个空间里灯火通明的。
程翊大张着嘴巴做惊讶状,她这惊讶绝对是发自内心的,因为这屋内的景象跟这房子的外观是截然不同的,它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同时好像还低调,奢华,有内涵。
一边想着这些形容词,程翊已经不知不觉地走上了楼。她就像头一次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对这里的一切都觉得稀奇。
整栋房子的内部看起来比外面看的时候要大许多,整体装修走古典风格,更像是旧时某有头有脸人物的旧宅邸。这里配色虽然陈旧,却一点都不让人觉得沉闷,反而像程翊今天这种牛仔裤帆布鞋宽大T恤的打扮显得更格格不入。
从楼下转到楼上,然后又下来,她看到了那些精雕细琢的摆设,就连顶棚的吊灯都是带镀金花边的,墙壁上的油画想必价格不菲,一楼转角处的落地钟发出有力的摆动声,而最最引人注意的是高高顶棚上的那个奇怪的挂饰,看起来应该是金属质地的,好多斧子造型的片状物乱中有序地排列着。风铃?应该不是这个作用吧,谁会在家里的顶棚弄这么大的阵仗来布置一个风铃呢?
程翊的指尖从沙发的靠背滑到楼梯的扶手,从桌上台灯滑到卧室的门把手。越摸她就越确定一件事——这房子她住不起。
在程翊的印象中,秦末就是个很佛系的男人,他穿着打扮中规中矩,又毫无野心地开了一家那样闲适的小店,每天也没有多用心地打理生意,就跟提前过上退休生活了一样。这样的一个我行我素的年轻人,有一个不差钱的爹那是很有可能的,可她万万没想到秦末竟然是过如此阔绰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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